在老舍的小說
《離婚》
中,對離婚相關(guān)的描寫主要體現(xiàn)(xiàn)在人物的婚姻狀態(tài)(tài)和心理上。例如,小說中的老李是新時代的知識分子,他對包辦婚姻的妻子只有責(zé)任而沒有愛,無愛的婚姻、庸俗的生活以及不熱愛的工作讓他苦悶,曾有過離婚的念頭,但由于不能違逆父母以及舍不得兒女等原因未能離婚。老李也曾試圖追求理想中的“詩意”女子,但最終理想破滅。此外,小說中的張大哥是反對離婚的,主張有問題就解決問題。其他夫妻也都處于貌合神離的狀態(tài)(tài),雖有離婚的想法,卻因各種現(xiàn)(xiàn)實(shí)原因而未付諸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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